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97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11月5日
3、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4、股票代码:601857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83,020,977,818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0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承诺:“自中国石油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持有的中国石油A股股份,也不由中国石油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但经境内有权机构批准我公司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10亿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30亿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07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联席保荐人(排名不分先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2、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179,020,977,818元(本次发行前)
4、法定代表人:蒋洁敏
邮政编码:100011
6、经营范围:
石油、天然气勘查、生产、销售;炼油、石油化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石油勘探生产和石油化工技术的研究开发;油气、石化产品、管道生产建设所需物资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除外);原油、成品油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经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转让权益的对外合作合同项目的石油勘探开发生产业务。
7、主营业务: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
8、所属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9、电话号码:(010)8488 6270
10、传真号码:(010)8488 6260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12、电子信箱:xwzou@petrochina.com.cn
13、董事会秘书:李怀奇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董事11名,列表如下:
(2)监事
本公司目前共有监事7名,列表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目前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1名,列表如下: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本公司副总裁贾承造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面值总计人民币10万元。
除以上披露的本公司副总裁贾承造先生持有本公司债券外,截至目前,本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唯一的发起人及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在本次发行前,中国石油集团持有本公司88.21%的股份。
中国石油集团是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和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之一。中国石油集团是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油品销售、油气储运、石油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和石油装备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的注册资本为24,044,002万元。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约为13,965.3亿元,净资产约为8,758.6亿元,200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约为1,057.6亿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13,920.1亿元,净资产9,937.0亿元,2007年1至6月实现净利润636.8亿元。(2007年1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