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材料(002149)
来源:网络汇集 时间:2007-9-4 15:08:05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国栋先生、段兴民先生、王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9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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