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往年略有提早,导致现金投放规模同比略有提前,但这并不构成M0超常增长的主要原因。结合一月份存款增速的变化,可以看到随着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居民仍在大规模的增加资产组合的流动性,存款活期化也在持续深化之中。而广义货币增速1月份创下19个月的新高和12月份财政存款变化带来的货币扩张作用滞后效应有关,而外汇占款的居高不下也是广义货币供应量M2增速长期维持高位的主要原因。
由于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票来回收市场流动性的手段,效果都较有限,央行短期内仍将选择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这对银行股构成一定压力。中期来看我们仍然对银行板块维持“推荐”的投资评级,最近的压力为投资者逢低吸纳提供了较好的机会。
行业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官员表示物业税在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
最近关于北京市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物业税“空转实”的报道令物业税再次成为焦点。不过其后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北京6月份开征物业税“是一件没影儿的事”。有关权威人士最近又表示,北京、深圳、辽宁、江苏、天津等地进行的只是“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物业税在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
点评:
对于物业税的开征问题,我们一直坚持认为,物业税所涉及的立法技术环节复杂,涉及的利益主体多且有冲突,物业税对房价和房地产行业发展影响力巨大而深远,对于其由空转转入实转,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政策制定者利益意愿角度,都是短期内难以实现的事情。
所谓物业税指的是财产税、地产税等不动产税,其主体是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财产评估值的一定比率征收税款。物业税是一种新的税种,其征收必须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确定,否则,物业税的开征就不具备法律基础。
物业税开征面临着诸多立法难题。首先,根据目前物业税的大致框架,要把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成为物业税,但是,这一过程非常复杂,操作难度非常大。这些税费有的在开发或流通环节,要向保有环节转移,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而且更为棘手的问题是,有的税费可能与物业税重叠。
其次,物业税一般是根据房屋的价值来征税的,房屋的价值很大程度上是由地价决定的,房屋本身由于折旧等原因是不断贬值的,现阶段房屋的升值也基本体现在地价升值方面,地价的上涨推动了房屋价值的提升。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开征物业税的国家,房价中都包含着地价,即在买房的同时取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相应的,地价升值部分归国家所有,并不归购房者所有,购房者最多只是暂时象征性的拥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房屋价值进而开征物业税就成为难以解决的难题。世界上凡是开征物业税的国家,还鲜有把地价和房价分开计算的,分开计算不仅难度大,而且可操作性差,甚至无从下手,而且,由于物业税属于地方税,由于税收利益,地方政府难以同意分开计算。
物业税的由空转转入实转,还面临着信息沟通难题。物业税征收对象是一个个具体的房屋,物业税一般由税务部门征收,而目前有关房屋的信息面临着三大问题,其一,信息不完整。由于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信息的收集工作难度非常大,成本很高。其二,目前的房产和土地信息分别掌握在建设和国土部门手中,税务部门没有共享。其三,开征物业税之前,如何实现城市与乡村房产制度和房产信息的对接也是需要长时间客服的难题。2007年,唐钢集团主要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连创历史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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